舊藥品勿服用或轉送 過期應丟棄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
過期的藥物或維他命該如何處理呢?有些人用藥、服藥觀念不正確,生病就醫一定要拿藥吃,或是病情好轉就自行停止吃藥,使得藥物囤積在家中,也有人常常會買一堆綜合維他命及保健品,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就忘了繼續服用,這些過期的藥品或營養補充品該如何處理?如把沒吃完的藥留到下一次生病時再吃,甚至送給其他人用,更是誤己害人的錯誤觀念,萬萬不可。
不論是醫生開的處方箴或是非處方箴的用藥,都具有一定的藥理活性,有許多藥品在環境中是無法自然分解的,如果任意棄置藥物,不但浪費醫療資源,也會使得環境和生態受到污染與破壞。
目前「藥品回收」的配合措施已逐步推廣,把藥品當作一般廢棄物清理也不再是唯一辦法了!現多數醫院都設有「藥品回收站」,提供民眾回收家中剩餘與過期的藥物,全台也設立120家「家庭用藥檢查站」,協助民眾處理。
如果您家中存放著備用藥,一定要要定期檢查,因為藥物一旦產生變質(變色、粉碎或潮解),不管是多久前拿到的,都要停止使用,若不知該如何判別藥物是否變質,可請社區附近的藥師幫忙判斷,並將過期的藥品回收。
一般藥水、藥丸可依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的建議(如下表)處理後丟垃圾桶,但癌症用藥、抗生素、避孕藥、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特殊藥則須送到「藥品回收站」回收。
(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3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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