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贏了,但卻輸了


一對年輕的夫婦正在所租的小套房裡為著添購新家具的事 情而鬧彆扭,
 
女的口才犀利,男的剛毅木納,過沒多久作老 公的就已處於挨轟的態勢。
不一會兒,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說不出話來, 
這時前幾分鐘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
 
他感慨地對他 所愛的老婆說:「老婆,就算妳講得全都對,但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 的氣氛,值得嗎?」
 
「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雖是短短的幾個字,
 
卻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贏」為目的的現代人 省思啊!
 
我很喜歡一句名言:「有時候您贏了,但其實您輸了!
可不是嗎?



有時候您贏了面子,但其實您輸了感情;
有時候您贏了口舌,但其 實您輸了形象;
有時候您贏了好處,但其實您輸了友誼....
總之 ,有時候您看似贏了,實際上您卻輸了!
 
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 
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力爭」!
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 氣「壯」更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 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 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也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


「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 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們可以說:
 





第一種人,是徹底的「可憐人」, 因為他將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鄉愿型的「濫好人」,因為他實在缺乏立

 場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 
         
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卻不 懂與人相處的藝



第四種,是「最可愛的人」,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般。 
 
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成為「第四種人」,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 !



在人際互動間,您會顧此失彼嗎?您常「看似贏了,但卻輸了」嗎? 
 
實在值得您深思咀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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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9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