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以下服抗憂鬱劑恐增自殺傾向


【臺灣新生報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2007/08/13


國外短期研究發現,24歲以下民眾,在吃抗憂鬱劑藥品控制疾病時,恐會產生自殘或有增加自殺傾向風險,衛生署藥政處日前因此公告所有適應症為「憂鬱症」的抗憂鬱劑藥品仿單(說明書),加註相關警語,同時提醒持有上述許可證的廠商更應於今年九月三十日前自行完成刊載警語事宜。

憂鬱症患者在服抗憂鬱劑時,可能因疾病本身或藥品引起的副作用,產生自殘或增加自殺傾向風險,美國藥物暨食品檢驗局(FDA)今年五月再度公告所有抗憂鬱劑加刊「服藥後可能產生自殺意念或自殘行為」等警語,尤其是對24歲以下的青少年。

國內衛生署日前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在評估抗憂鬱劑藥品風險/效益後,決定跟進,公告所有適應症是「憂鬱症」的抗憂鬱劑藥品仿單,加註相關警語,如下:「重鬱症(Majordepressivedisorder,MDD)和其他精神障礙之短期研究,發現小孩、青少年和年輕人服用抗憂鬱劑相較於安慰劑可能增加自殺意念及行為。


 


任何人考慮使用(藥品名稱)或其他抗憂鬱劑於小孩、青少年和年輕人時應評估臨床用藥之風險與效益。短期研究對於大於24歲以上之成年人服用抗憂鬱劑並無顯示有增加自殺意念或行為之風險,而對於65歲以上之老年人服用抗憂鬱劑,反而較服用安慰劑降低自殺之風險。


 


憂鬱症或其他精神障礙疾病,本身即有自殺傾向之風險。無論任何年齡層之患者開始服用抗憂鬱劑時,健康照護者應嚴密監視其臨床病徵惡化、自殺意念或不尋常的行為改變,並隨 時與 醫師聯絡」,持有相關許可證藥廠更應於九月底前,在仿單上完成刊載。另,針對目前衛生署所核准用於治療「雙極性疾患之鬱症」(即躁鬱症的鬱症)藥品已刊載有類似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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